我校2008年成人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,为维护成人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我校决定在寒假面授期间对2009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,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重点
1、审核考生是否有替考行为或其他作弊行为;
2、照顾加分有无弄虚作假现象;
3、专科毕业证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以及是否真实。
二、交验材料
2009级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1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2张;
2、录取通知书原件、复印件;
3、成人高考准考证原件、复印件;
4、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。
5、专升本考生要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。
以上材料要交验原件,复印件留存。
新生在报到时除要交验以上材料外,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《新生简明情况登记表》(贴照片)和《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》,务必于报到时一并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(在教学点上课的新生交给所在教学点负责人)。以上材料一并装入新生复查档案袋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经复查,考生如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者,一经发现,将给予取消学籍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通知考生所在单位。
2、对因特殊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,考生本人务必写出书面保证,并在2009年5月1日前提供未能交验的材料。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